近日,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养殖险部赴湖州市吴兴、长兴、安吉县检查指导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浙江省湖州市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工作全面推开。
那么,湖州市参保养殖渔民将享有哪保障,一起看看吧。
★ 淡水鱼类养殖互助保险的责任有哪些呢?
一是因自然灾害造成养殖设施或设备损毁,导致养殖鱼类缺氧死亡达到起赔条件的。
二是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溃塘、漫塘,导致养殖鱼类逃逸损失达到起赔条件的。
三是因爆发性疾病导致养殖鱼类死亡损失达到起赔条件的。
★ 保险的期限是多久?
每批鱼的保险责任从投保开始至被保险产品出售为止为一个保险期,最长至次年4月30日止。特别说明,投保后15天内因爆发疾病死亡的,不予理赔。
★ 保险金额是多少呢?
总保险费=[Σ(保险金额×对应基准费率×费率调整系数)]×面积折扣系数。会员自缴保险费=总保险费-Σ各级财政补贴-无理赔优惠金额(2017年省级财政补贴50%)。
例如:50亩的黄颡鱼标准化鱼塘,约定单价8元/斤,约定每亩的产量为3000斤,保费=4.8%(标准化鱼塘基准费率)×50(面积)×8(价格)×3000(亩产量)×1.1(费率调整系数)×0.95(面积折扣)=60192元。实际缴费=60192 - 50%(2017年省级财政补贴50%)=30096元。
★ 出险后怎么定损?
(1)逃逸损失:损失金额=Σ(事故当月约定存塘量×逃逸比例×投保单价)×(1-免赔率)。
例如:50亩的黄颡鱼标准化鱼塘,约定单价8元/斤,10月份约定每亩的产量为2500斤,逃逸30%(至少30%或1500斤以上),损失=50(面积)×8(价格)×2500(约定亩产量)×30%×(1-10%)=270000元。
(2)死亡损失:10天内捕捞死鱼称重,损失金额=累计死鱼重量×投保单价×比例×(1-免赔率)(无加工价值的:100%;有加工价值的:50%;虽未死亡,但存活可能性很低,提前捕杀,30%)。
例如:50亩的黄颡鱼标准化鱼塘,约定单价8元/斤,因爆发病害10天累计死亡30000斤(至少30%或1500斤以上),无价值,损失=30000(重量)×8(价格)×100%×(1-20%)=192000元。
★ 出险后我们养殖户要做什么?
(1)及时报案:拨打报案电话967202,告知个人的基本信息和损失的情况。
(2)固定证据:发生死亡的,死鱼捞出,集中称重并拍照;发生逃逸的,及时拍摄现场照片和进行生产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