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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知名餐饮店中生鱼被检出禁用物质 涉事店家被刑拘!

2022-05-05 18:35:19

民以食为天,食则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近期,金平区食药监部门在对市区一家餐饮店的日常监督抽检时发现,店家所使用的生鱼体内含有国家严禁的物质——呋喃唑酮代谢物。涉事店主随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那呋喃唑酮代谢物究竟是什么东西?它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危害?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走访调查。


执法人员抽检了这家餐饮店使用的生鱼,发现抽检样品中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而检验机构的初检和复检,也都在样品中检测出含有国家严禁添加的呋喃唑酮代谢物

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经送检验机构检验,里面的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我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经初步调查,,该案可能涉嫌犯罪,我局根据‘两法衔接的要求,把该案移送到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公安部门调查后发现,这家餐饮店法人代表是林某莉,但实际经营、管理、采购是她的丈夫林某煌。林某煌于去年11月开始从金平区某水产行购进食材生鱼。

金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环保中队负责人陈涵说:“我们对该店迅速进行查处,发现店主涉嫌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现在我们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林某煌说:“这家店是加盟的,不是连锁的。我自己非常后悔,经过检查,销售的食品里有抗生素添加剂,我呼吁大家对食品安全的知识要认真对待,我本人没什么知识,也忽略了这个问题。


此事也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市民庄先生说:“,能够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市民郑小姐说:“希望政府部门加强食品这方面的监测。

记者从市药品检验所了解到,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的抗生素药物,可用于治疗细菌和原虫引起的痢疾、肠炎、胃溃疡等胃肠道疾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它可用于药物治疗,但不得用于动物类食品。


市药品检验所副所长李汶说:“,里面严禁动物类食品使用‘呋喃唑酮的残留。这类抗生素长期食用的话,是存在安全风险的,要进行控制。但换句话说,这类药品本身是微溶于水,而且遇碱就会降解,所以如果是少量单次摄入,应该问题不大。

对于这起食品安全事件,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张树茂提醒餐饮店经营者提高社会责任感,加强对食材的把关。

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张树茂说:“作为餐馆经营者来说,采购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方面水产品到店后假如不懂得养护、养活的技术的话,建议把海鲜直接冻起来就好。另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要做好快检工作,将问题食材拒绝在餐馆门外。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这起案件做进一步审查。据了解,为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与水产品非法添加等重点项目的检测力度,金平食药监部门于今年5月组建了一支由18人的专业快检队伍,并配备专业设备的实验室,对辖区内的市场、餐饮店等领域进行高频率抽检。

金平区食安办主任魏伟生说:“蔬菜检测是主要农药残留,鱼类、贝壳等水产品主要是检测‘呋喃唑酮类、‘氯霉素类和‘孔雀石绿类这三类非法添加物是否存在。从现在检测的结果来看,平均每天检测340个批次,总的合格率达到99.88%,所以目前金平区的农产品是安全的,形势是可控的。”


金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环保中队负责人陈涵说:“接下来公安机关也将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食药监部门表示,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他们会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免流上市民的餐桌,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这次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就是“两法联动”的成功例子。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严厉打击各种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而对于餐饮店经营者而言,食品安全就是生命线,一旦守不住这条生命线,危及公共食品安全,除了砸了自家的招牌,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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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俊雁  橄榄小编/梅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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