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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舌尖3》来啦!诱人美食背后的税收政策你知道吗?

2021-11-14 03:38:51


  今天已经初七啦!许多胖友在度过新春佳节之后,在今天开工了!

  这个新年,《舌尖上的中国3》正在播出,让放假休息的我们也可以一睹各种美食,过过眼瘾~

  新一季《舌尖》有什么好看好吃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香喷喷的面食~软软糯糯的~

  看样子是煎饼果子捏~好想吃?

  农民伯伯晒的大大的鱼干,想啃两口!!

  这个是啥呀,小编看不明白,是橘子吗,还是啥?哪个机智的小伙伴知道告诉小编??

  看着这么多美食,小编又饿了。。。

  舌尖里有这么多美食,很多都是农民伯伯们亲手做的,经过节目播出火了之后,还有很多企业开始收购和销售这些农家美食~今天,小编想和大家唠一唠,关于农产品的这些税事儿~

农产品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等23项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进项抵扣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特别注意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2.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分别核算进项税额情况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PS:上述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怎么样,大家是不是心里有个大概的了解呢,不说了,祝您今天开工大吉!



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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