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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野生海鱼被销毁!国家明令禁止!

2022-07-27 02:55:58


为防止发生食用河豚鱼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在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在企沙渔港码头开展河豚鱼联合突击检查,对现场查获的2.34吨野生河豚鱼进行扣押及无害化销毁。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野生河豚鱼。


执法人员将查扣的野生河豚鱼装车运往销毁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销毁。


执法人员全程监控销毁过程。



执法人员向群众普及河豚毒素相关知识分发《禁止销售加工食用河豚》宣传画报。现场还设置了流动宣传车宣传河豚鱼知识。



科普时间

河豚含有毒性极强的河豚毒素,即使加热也难以被破坏。人食用后会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河豚鱼中毒极易导致中毒人员的神经麻痹,进而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解毒救治办法。


网络资料图


听说河豚的“禁食令”已经解开了?

小伙伴们别心急

容小掌慢慢道来……


去年,、,提出将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


既然是有条件开放

又做了哪些限制呢?


最重要的限制条件:禁止销售野生河豚,禁止销售养殖河豚活鱼以及禁止销售未经加工的养殖河豚整鱼。


《通知》明确规定,先行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产品的加工经营;开展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养殖河鲀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河鲀产品的河豚毒素含量不得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


网络资料图


对发现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的单位或个人

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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