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三部委联合签发“开禁”通知,这意味着自1990年起不得流入市场的河鲀(俗称河豚)26年后可以有条件“合法化”食用了。此次《通知》有条件放开的仅是东方鲀的其中两种——红鳍东方鲀、暗纹东方鲀。据中国渔业协会河鲀分会调研报告显示,这两种东方鲀在中国养殖和食用范围最广。《通知》中明确了上述两种养殖的河鲀鱼须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中国渔业协会河鲀鱼分会组织专家核实,予以认定合格、有资质的企业加工方可出售。。此次三部委联合签发的《通知》,通过河鲀鱼源基地的备案以确保规范化养殖,再通过对河鲀鱼加工环节的严格审核,确保流入市场的河鲀鱼安全无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