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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4月1日起,屯溪区将实施新一轮禁渔期制度

2022-06-03 02:38:17



3月27日,记者从屯溪区实施禁渔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日起,屯溪区将实施新一轮禁渔期制度。

据悉,屯溪区禁渔期制度从2005年开始实施,期间略有微调。今年2月底经省农委批复,将禁渔期制度调整为湖边水利枢纽至率水桥、横江桥之间的新安江水域全年禁渔;除以上水域外的新安江屯溪段所有水域,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禁渔

为做好禁渔工作,屯溪区农委渔政执法部门每年结合禁渔期、增殖放流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市民反映问题较多的新安江屯溪码头、横江大桥段、三江口段、以及珮琅河等重点水城开展打击违法捕鱼专项整治活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接到举报电话和110联动电话,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处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2017年屯溪区渔政执法人员分别在梅林、率水、三江口、珮琅河、花山大桥、汉沙、浯村等河城出动执法队员320人次、执法车90台次、水上快艇32次,当场收缴违法捕鱼船5只、地笼18400米、电鱼工具94副;警告教育违法捕鱼87人,立案2起;将收缴的活鱼310公斤等野生鱼类物种放回河流。

针对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屯溪区将根据禁渔相关法律《渔业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禁渔期非法捕捞情节严重的,、拘役、管制或罚金。

此外,屯溪区农委渔政执法部门将继续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据了解,屯溪区今年将投入250万尾鱼苗,以草鱼、鲢鱼、红鲤鱼等鱼类为主,以鱼活水,净化水质。




来源:黄山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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