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行业新闻 >溧阳市爱华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溧阳市金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尹维新、汤和庆、周国财、蔡建卫、钱忠强,速到溧阳拿法律文书!

溧阳市爱华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溧阳市金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尹维新、汤和庆、周国财、蔡建卫、钱忠强,速到溧阳拿法律文书!

2020-12-02 00:36:12

【声明:下述公告系转发,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浏览本院官网公告网页,所有公告内容及刊登时间均以该网站为准!】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苏0481民初字第8707号

溧阳市爱华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世连诉被告溧阳市爱华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苏0481民初字第870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被告溧阳市爱华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2016年剩余田亩费人民币79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溧阳市爱华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王驰,联系电话:0519-8703769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邮编:213300。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苏0481民初2890号

溧阳市金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俊诉被告溧阳市金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1、判令被告支付从2007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暂计人民币200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并定于2017年8月9日上午9时在天目湖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王春伟,联系电话:0519-87166506,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天目湖法庭,邮编:213300。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苏0481民初315号

尹维新:

本院受理的原告田生平、韦福军、韦红军诉被告尹维新(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79****7813)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481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尹维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田生平、韦福军、韦红军共同支付运输费429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7元,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杨家林,联系电话:0519-87037502,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南渡法庭,邮编:213300。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苏0481民初503号

汤和庆: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保彬诉被告汤和庆(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69****5019)、孙芳青、吴国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481民初503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汤和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刘保彬借款人民币35000元;并从2016年8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3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年利率6%为限)承担逾期利息。二、被告孙芳青、吴国平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8元,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杨家林,联系电话:0519-87037502,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南渡法庭,邮编:213300。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苏0481民初1247号

周国财:

本院受理原告赵国祥诉被告周国财(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72****0839)、上海跃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481民初1247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赵国祥撤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赵国祥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蒋园圆,联系电话:0519-87033761,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邮编:213300。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苏0481民初8215号

蔡建卫: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斌诉被告蔡建卫(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65****0417)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苏0481民初821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蔡建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斌支付租赁费227900元,并承担利息损失(其中10000元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11月12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另217900元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起诉之日即2016年11月10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周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19元,由被告蔡建卫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719元。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史雪娇,联系电话:0519-87035622,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213300。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苏0481民初8147-1号

钱忠强: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朱仲华、朱海明、左毅俊、张强诉被告钱忠强(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70****221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苏0481民初814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如下:一被告钱忠强欠四原告工资26192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驳回四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89元,由四原告负担80元,被告负担5209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289元,上诉费缴纳帐号为: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0402016138963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虞建华,联系电话:0519-87035901,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213300。

成都房价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平潭特种水产养殖交流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