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梁平信箱[2014]249 |
发布单位: | 梁平县政府 |
来信内容: | 石安镇周边的河流为什么不允许钓鱼。 尊敬的梁平县政府领导: 您们好 我是一名钓鱼爱好者,偶尔到你们石安镇附近周边的河流里钓鱼,可是最近听很多钓友们讲说的是石安镇附近周边的河流被人承包了的,只允许一个鱼杆钓,而且不允许钓夜鱼,而且发现钓多了的好像还要被强行把鱼倒进河里,很多钓友们都不服气都在说准备约起几十人一同前往,我看我们这个钓友群里很多人都在响应。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有没有这回事情,如果属实我一定遵守,免得到时候影发一些不稳定的社会因素,而且我也会给我那些钓友们说。 |
办理单位: | 石安镇 |
办理结果: | 石安镇境内的汝溪河发源于东山南麓万州孙家槽,在分水流入梁平曲水乡三合村,经福禄、石安等镇在双河口出县境流入忠县,长35公里,河水清澈无污染,栖息着土著鲶鱼及黄腊丁、鲤等鱼类。由于地理偏僻,一些不法分子不时到河里从事电鱼、毒鱼或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鱼,给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群众反响强烈。 为了加强境内汝溪河渔业资源和渔业秩序的管理,取缔电、毒等有害渔具渔法及其非法捕捞行为,县农业委员会根据《渔业法》、《重庆市实施<;办法》及《梁平县水域滩涂养殖规划》,4月9日,在石安镇政府会议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出让汝溪河主要河段的渔业使用权。通过竞标,谭述华获得了汝溪河石安镇荷叶村1组与福禄镇交界处为起点,至里程村7组西牛滩上端为终点河段,胡大明获得了汝溪河石安镇联丰村7组与万州区分水培文交界处为起点,至里程村8组与忠县汝溪镇白庙交界处为终点河段的使用权。两个河段的使用期限为10年(2014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办理了《渔业水域滩涂养殖证》。6月20日,谭述华自费购买鲤鱼苗种,投放到汝溪河中,增殖渔业资源。汝溪河渔业权益人(谭述华、胡大明)在其管理的河段,采取相应的保护、增殖渔业资源等管理措施是合理合法的。 因此,请你并通过你转告喜欢到周边河流里钓鱼的钓友,如果要到谭述华、胡大明管理的河段钓鱼,请事先征得其同意,并遵守渔业法规。 |
发布时间: | 2014-07-29 09:1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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